南京市外地驻宁机构管理局莅临我会指导工作
2013年04月01日
作者:南京市安徽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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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部署《南京市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月18日,南京市外地驻宁机构管理局局长骆培新一行莅临我商会,根据《南京市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指导我商会制定和执行具有南京特色的驻在机构综合管理标准化体系。我商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善平,经济发展部主任刘兴林,办公室主任王凯蒂热情接待。
骆局长指出,该方案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升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提升城市品质,提升人居质量”和“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对外地驻宁机构、在宁异地商会管理目标进行量化、管理标准进行细化、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责任进行明确,进一步调动外地驻宁机构和在宁异地商会融入南京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管理建设水平,更好地迎接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南京安徽商会作为试点单位,该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一)强化组织领导;(二)制定管理标准;(三)落实保障措施;(四)完善考核办法。
之后,骆局长与我商会沟通了制定在宁异地商会发展相协调、功能发挥想匹配的管理标准,重点在管理标准、保障措施、工作制度等各个环节上量化、细化和完善。
王善平常务副秘书长表示,我商会将全面贯彻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意见和要求,努力完成此项任务,树立工作和制度上的先锋,带头实现在宁异地商会综合管理的标准化。